经典案例

谁杀死了过路人?

2018-04-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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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法医点燃一根烟,深吸了一口。烟雾缭绕中,往事又浮现在眼前。

2012年12月7日,深冬。3摄氏度的气温下,呼吸吐出气体瞬间凝结成白雾,随即又飘散在空中。李法医在口袋里摸索着拿出打火机和烟。刚想点上,却想起这个在这个地方抽烟似乎不太合适,便放了回去。从被略略熏黄的指尖可以看出,他的烟龄不短了,而分布奇特的硬茧则述说着这些年来不同寻常的工作经历。

“尸体已经准备好了,请各位老师走这边。”殡葬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出声,把李法医从这种略微有焦躁的情绪中拉了回来。十几分钟前,李法医和同事一行四人拿着公安机关的委托书来到中心,提出对王芳的尸体进行检验。

3天前,L区公安对四川鼎诚司法鉴定所提出鉴定委托,要求对车祸死者王芳的死因进行司法鉴定。事故发生在11月25日晚,现场只有一辆小客车和一具被拖行的女尸。报警人张卓正是司机本人,但他坚决不承认是自己撞死了死者王芳,声称王芳在自己撞击前就已经死亡躺在路中,自己只是因为避让不及而发生碾压。

李法医接受指派,作为主检人接下委托。从前厅到解剖室,有一条室外回廊。走出前厅的一行五人,再次感受到了冬日冷彻的空气。即使在冬天也有丛生的植被掩映着并不宽敞的道路,但空气中丝丝温润的血腥味却逐渐鲜明起来。

尸体被放在一个推车上,由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缓缓推来。轮子和地面的缝隙发生碰撞,发出了类似火车行进似的咣咣声。李法医换好一次性的解剖用服,步入了解剖室。面前的这具尸体经过解冻(解冻时间夏天一般是24小时,而冬天则需要48小时)已经开始产生中度腐败的情形,但车祸在死者生前留下的惨状依然鲜明生动。李法医扫视了一下,突然发现尸体的右臂的肌肉和骨骼组织已经不见,只剩下一层皮还能让人勉强看出一只胳膊的形状。

他像是意识到什么一样出神了一会儿。随即转身出去,拿到手机打开通讯录划了几下,最后在一个号码上停下了手指,按下了通话键。

案发

L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的电话响了起来。

11月25日晚21点,值班民警拿起电话。电话里是一个男人有些慌乱的声音。“我撞到人了···我是说,那个人躺在路中间,我开车没避过去,轧着了”。

人命关天。交警大队立刻出警。王宇跟着同事坐上了警车,驱车到达报案人也是肇事者口中所说的地点。路上,远远地就能看见一辆小客车打着双闪灯停在路中,在并不明亮的灯光中还能隐约看见,车后不远处位置的路面上倒着一个人形的阴影。时值深夜,雾气渐浓。黄色的灯光闪烁着照亮了空气,在夜色中格外鲜明。

王宇走出警车查看现场。在一旁等候已久的张卓见警察来了,立刻迎了上来。

“警官,这人真的不是我撞的。我开车路过的时候就看到人已经躺在路上了,晚上视线不好,我刹车的时候已经来不及,就碾了过去。”没等王宇开口询问,张卓就拉着他滔滔不绝起来。

交警到达后不久,医院的急救车也到了。夜色在这条路上已经彻底不复存在。医护人员走到受害者旁边,浓重的血腥味扑面而来。受害人的头部遭受了剧烈的撞击,面部已经出现了大面积的淤血。腹部的皮肤也因为外力的作用而彻底翻了过来,露出了脂肪和肌肉,还混合着大量路面的泥土。同时,受害者的一只胳膊可能因为碾压或者拖行,骨头和肌肉组织全部不见,只剩下一层皮肤。很显然,如此严重的伤情,已经可以基本确定当场死亡。

殡仪馆的车随后赶来,将受害人的尸体装进入殓袋。王宇看了一眼受害人:一个身材矮小的中年女性,中长发凌乱的盘在头上,即使遭遇了如此的横祸也没能散开。面部覆盖的血污和泥土遮住了她的表情,看不出最后的遗容。随后,殡仪馆工作人员拉上拉链,把尸体装走。

从现场的情况来看,张卓自然有难以洗脱的嫌疑。王宇脑海中演算着案发当时的情形:死者晚上穿过马路,张卓驱车经过。因夜间视野光照不佳,张卓刹车不及,撞上了死者。——如果不是张卓反复宣称自己经过时死者已经躺在地下,案情似乎就应该是如此。

对于是否真的存在另外一辆肇事车辆这个对于本案至关重要的问题,证据却像是隐藏在着黑暗中一样难觅踪迹。夜色愈发深沉起来,车灯似乎暗淡了下去,被吞没在蓝黑色的巨大帷幕中。

委托

12月4日,李法医像是往常一样来到鼎诚司法鉴定中心上班。早上从双流出发,驱车到锦江区墨香路上班,如果遇到堵车,这一路就实属折腾。

还没坐下,马上就有申请人通过前台听说他已经来了,等一系列的事情处理完,已经是临近中午吃饭的时间了——早上的时光就是如此容易度过。

这时,助理推门进来,将一份委托鉴定书送到李法医面前。“成都市公安局L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·····对王芳的死因进行鉴定”。

11月26日,死者的尸体被送进了冰库冷冻保存。经过后续的调查,王宇查明死者的身份:王芳,1951年出生。因为案发时间较晚,路段偏僻,因此想要通过目击证人来证实第二辆车的存在似乎并行不通。于是经过讨论,交警大队决定向鼎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委托,查明王芳死亡的真相。

12月7日,王宇的电话响了起来。电话里传出李法医的声音:“我现在在解剖室里,尸体我看了,觉得有可能存在二次碾压的情况,你们在调查的时候记得要特别留意一下”。“好的,我们注意。”这通电话让王宇顿时来了精神。寻找第二辆车!——案件的侦查方向变得清晰了起来。

回到解剖室,李法医站在尸体面前,并不急于动手解剖,而是仔细查看死者身上的损伤,研究损伤的形态、作用力方向,偶尔还会停下,出神的思考着什么。通过对尸体进行初步检查,李法医发现死者身上的伤口实在是多得可怕。特别是左侧额顶部有一擦挫伤,眉间可见裂创,深达骨质。“有撞击、有碾压、有拖痕”这是在王芳的尸体上光用眼睛看就能发现的信息。他在心里盘算,这不可能是一次车祸能够造成的。特别是那只组织缺失的手臂,必然是遭遇了拖行后硬生生从身体上被绞下来的,所以才会只剩下一层皮肤。一般来说,如此严重的撞击和碾压,很难同时发生。车辆在撞到人之后,相互的作用力会导致车辆行车轨迹的改变,同时车主会刹车减速,因此很难在把人撞飞后再次碾压过去。除非是蓄意撞倒人后继续碾压,但从警方提供的情况来说,现场并不存在这样的痕迹,而张卓亦没有这样做的动机。因此,李法医推断,张卓所说的应该是实情:先有一辆车将王芳撞倒在路中,随后肇事逃逸。张卓经过,刹车不及,又从王芳的身体上碾了过去,绞掉了王芳的右臂。

但是,要证明这一点,还需要进一步的解剖,李法医走回解剖室,对助手说:开始吧。与此同时,王宇对于另外一辆车的追查也已经开始。通过对于事发路段监控的反复观看和周边走访,第二辆嫌疑车辆的身影开始逐渐清晰起来。

解剖
带着手套摸索了一下尸体的下颌。冰冷,松弛。这种感觉对于李法医来说再熟悉不过。

48岁时从刑侦大队退休,再被鼎诚司法鉴定所聘用至今,又过去了10个年头。对于干了一辈子法医工作的李法医来说,和尸体打交道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。对于司法鉴定来说,根据委托人的要求,他们可能要对死者的死亡原因、死亡性质、死亡时间等要素进行判断。而这次的主要目的,则是查出确切的死因,金额推导出究竟王芳究竟是被一辆车撞击致死,还是被两辆乃至以上的车撞击碾压致死。

王芳的尸体经过解冻,已经呈现出中度腐败的情形,薄薄的医用口罩并不能阻隔这种气味,但李法医并不以为意。摸索了一番后,李法医拿起手术刀从下颌部切入,自下颌下缘正中线开始,向下沿颈、胸、腹正中线绕脐左侧至耻骨联合上缘,一刀切开了死者的皮肤及皮下组织。

在锋利地手术刀面前,人的皮肤就像纸张一样容易切开。将切面的皮肤及皮下组织分离后,整个胸腔及腹腔的脏器便显露无疑。由于尸体刚刚解冻,李法医伸出手插入脏器之间翻看时,柔软的内脏一下将他的手掌裹挟起来,冰冷的感觉沿着手臂丰富的血管开始传遍全身,李法医不禁打了个哆嗦。

作为见证人,王芳的侄子也来到解剖室,坐在外面的长凳上观看着解剖室里的一举一动。看到这一幕,他把脸别了过去。

“膈肌都破了。”李法医发现,整个腹腔的脏器都被挤压到了胸腔,导致肺部被压缩的很厉害。要知道,膈肌是一层分隔人体胸腔和腹腔的强韧结缔组织,一般情况下不会轻易破裂。除非是被施加了强大外力,腹腔内压急剧升高,这也符合被碾压的损伤特征。

看向腹腔的脏器,肝脏表面可见多个破裂口。翻动内脏,想进一步查看受损情况时,发现肝脏破裂十分严重。李法医心里想,肝脏这么严重的伤,出血量肯定很大。即使是在华西医院门口被撞倒,马上送到急救室输血抢救,也未必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救回来。然而奇怪的是,即使是如此严重的损伤,能在腹腔内找到的积血数量却并不多,这意味着尽管内脏受损严重,但出血量却并不是很大。这个现象让李法医有了新的思路,他猜想,这可能是由于此处伤情发生后生存时间不久所致。尽管其损伤特征提示其胸部生前被碾压,但胸腔内未见大量出血,其胸部损伤也未达到致命伤。因此,一定还有别的致命伤。

当天的气温只有3摄氏度左右,为了保证解剖的顺利进行,并没有打开暖气。加之尸体尚未完全解冻带着的寒气,让站了2个多小时的李法医感到四肢僵硬发冷。

“我们换一下,我出去暖暖手,不然手术刀都拿不住了。”李法医对同事说道,自己则带着一身的血污走了出去。脱下手套,在解剖室外狠狠地搓了几下手。

发现
休憩是短暂的。身体稍微暖和,感到活动不再受限的李法医换了一副手套,又走进了解剖室。

开始检查胸腔。如前文所说,由于受到强大外力的作用导致膈肌破裂,腹腔内器官组织穿通进入右侧胸腔。同时,李法医还发现,王芳的胸廓塌陷畸形,胸骨柄中段骨折,第6、7胸椎骨折;左侧第2-11肋骨、右侧第2-12肋骨骨折,右侧骨折断裂处刺穿右肺。

接着,李法医开始检查死者的头部情况。尽管与尸体打了多年交道,但每次与死者四目相对时,李法医的心中依然会微微一颤。从头部冠状切开头皮,将头皮向前后翻转固定后,李法医发现双侧额颞顶枕部头皮广泛挫伤出血,双侧颞肌出血。用手锯锯开露骨内外板后,还发现广泛蛛网膜下腔出血,双侧颅前凹、颅中凹、蝶鞍及延髓枕骨大孔粉碎性骨折。将大脑取出,发现脑回增宽,脑沟变浅,符合脑水肿的表现。这些损伤均具有明显的生活反应,证明是死者生前遭遇了相当的外力撞击。而这一系列的伤情,足以致死。

通过一系列的证据,此时案发的情况已经基本在李法医的脑海中成型。仿佛是死者开口向他诉说一般清晰。11月25日夜,王芳在过马路时被第一辆车从右侧撞击,头部与车辆接触后被撞至对向车道。车主案发后逃逸。不久之后,张卓驾车经过,因避让不及造成二次碾轧,王芳当场死亡。

死因已经查明,李法医松了一口气,准备开始收拾缝合时,突然脑海中闪过的一个念头让他把刚刚呼出的一口气又吸了回来——有没有可能王芳在经过第一次撞击后还活着?如果是,那么,证据是什么?

李法医意识到,这个问题的结果将关系到张卓是否承担刑事责任。因为如果碾压的仅仅是一具尸体,那么张卓至多承担一点民事赔偿责任,如果王芳当时仍旧一息尚存,则人身损害的责任不可回避。这是关系到本案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问题。

为此,在解剖进入尾声前,除了做常规的切片化验外,李法医还取了死者遭到碾压处的四处皮肤进行切片留样。最后一步是缝合,尽可能地将死者地遗容还原。在解剖室的挂钟分针即将走过第四圈的时候,李法医结下口罩。检验结束了。

殡葬中心的工作人员再次出现,将王芳的遗体推走。如同火车运行的咣咣声再次响起,响彻了整个安静的解剖室。在场的人没有说话,默默目送。尸检完成后,王芳的尸体将被送去火化,而鉴定的结果是她留给人们最后的讯息。李法医看着远去的推车,向死者默默表达了自己最后的敬意。

鉴定

顺着李法医给出的“存在第二辆车”的思路,王宇这边也展开了侦察。天网恢恢,不日犯罪嫌疑人便付出了水面。此人名叫冯峰,其所驾驶的车损情况和出现的时间正好符合案发时的条件,警方将其抓获后,冯峰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只是他提出,自己当时撞击后王芳并没有死,自己是出于害怕才肇事逃逸。他认为,后车的碾压才是造成王芳死亡的直接原因。

王宇意识到,如果无法查明王芳死亡的确切原因,以及遭受二次碾轧时的生命状态,这个案子就有可能得不到公正的判罚。为此,L区交警大队再次向鼎诚司法鉴定中心提出补充鉴定委托,要求对二次撞击时王芳的生存状态进行鉴定。

拿到补充鉴定委托,上面的内容让李法医莞尔一笑。但同时,他心底也感到一丝隐忧:如果自己在当时没有想到这个问题,保留下王芳受碾压处皮肤的特殊切片,那么随着王芳尸体的火化,这个真相可能就会被永远的掩盖在那一晚地夜色中。

2013年1月12日,李法医出具了鉴定结果:本次法医病理学解剖发现死者王芳双侧眼眶青紫肿胀,额面部多处挫裂创,广泛性头皮挫伤,双侧颞肌出血,枕部硬膜外血肿,广泛性脑挫伤,蛛网膜下腔出血,弥漫性脑水肿,颅底粉碎性骨折,面颅骨粉碎性骨折。上述颅脑损伤伤情严重,为强大机械性外力直接作用所致,综合案情资料,符合车辆撞击头部致伤。

另,死者颈部多处擦伤,颈前肌肉出血,第6颈椎骨折,为生前损伤改变。死者胸部广泛挫裂伤,胸骨柄骨折,第6、7胸椎骨折,左侧第2-11肋骨、右侧第2-12肋骨腋后线处骨折伴肋间肌出血,双肺挫伤,右肺中下叶挫裂创。

上述损伤提示存在胸部生前受机械性外力作用致伤,且损伤双侧对称,综合案情资料,符合碾压伤所致,但胸腔内未见大量出血,故其胸部损伤尚未达到致命伤。死者右侧腰背部拖擦伤;左侧腹股沟处挫裂创;双侧腹膜后血肿,右侧腹壁挫伤出血;右侧膈肌破裂,腹腔内器官组织穿通进入右侧胸腔;肝破裂;其腹部损伤为生前损伤,综合案情资料,符合车辆碾压挤压腹部所致,腹腔内未见大量积血,损伤程度同样未达致命伤。

同时,死者左上肢开放性皮肤撕脱创,伴骨及部分软组织缺失;左腕关节以远组织离断;右手背皮下出血;左大腿外上水疱破裂,左小腿中内侧擦伤,左足内侧擦伤;右膝前擦伤,右小腿上段骨折假关节形成,右外踝上方骨折刺创。其损伤系生前所形成,上述损伤特征均符合车辆撞压形成的特征。

而李法医所做的皮肤切片也没有辜负他的期望。经过对部分皮肤组织病理学检验发现,真皮乳头层毛细血管周见少量炎细胞浸润。真皮网织层及皮下脂肪内大量红细胞溢出血管腔,符合皮下出血改变。这意味着,在遭受二次碾轧后,王芳的皮肤上依然出现了出血、发炎等活人才会有的反应。也就是说,第一次遭到撞击后,王芳依然生存了一小段时间。直到遭到碾压,才当场死亡。

李法医在鉴定书上写下:死者王芳的死亡原因系道路交通事故致重型颅脑损伤合并颈部、胸腹部、四肢机械性损伤死亡;其死亡由撞击与碾压共同造成,另,再遭到第二次碾压时,王芳依然具有生命迹象。末尾,他签上自己的名字,意味着将对这份鉴定结果负责。

出庭

随着这一纸鉴定结果的出现,案件很快从公安机关移交到了L区检察院,检察院对冯峰、张卓二人提起了公诉。

2013年底,L区法院通知李法医即将开庭,他将作为鉴定人出庭接受公诉方和被告方的询问。李法医深知,即使是确凿的证据摆在眼前,被告律师也会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为被告人开脱或者减轻罪责。接到通知后,李法医便在脑海里推演,开庭时他究竟会遇到哪些难题。毕竟,作为鉴定人,他无权认定一个人有罪和无罪,但是尽可能还原事实真相,向法庭提供确实的有罪或者无罪证据,是作为鉴定人的职责,也是他做这一行的信念。

“冯峰一定以为,只要他没有把人撞死,还有抢救的可能,就可以减轻自己的罪责。”李法医想,冯峰一定会想办法把王芳死亡的责任推给张卓这个第三人。因此,要让他认罪,就必须确实证明他对王芳造成的严重伤情,以及逃逸的恶劣后果才导致王芳死亡。

另一方面,对于张卓而言,尽管在他主观看来,是王芳躺在路中,夜晚视线不好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碾压事故发生,但这并不意味这他可以对这起事故不承担责任。甚者,他可能会极力证明在碾压发生时,王芳已经死亡来规避自己的责任。

但是,这一层问题已经通过司法鉴定证明,王芳在遭到碾压时还活着。

李法医把大脑里模拟的这番询问用笔一一记下,在笔记本上反复推演。对于李法医来说,每一次尸检都是一次托付。死者把自己的遗体托付给了法医,就是把想要述说而不能讲述的真相作成一个写给他们的谜语。他常常会冷不丁地想起,眼睛。那些无数本应该失去了生气的眼睛,但是有些时候,他却能从里面看到某些难以言说的渴望。这段时间,他工作台上的灯常常是家中夜里最显眼的光。

12月的清晨,空气寒冷。开庭的日子,李法医吸入一口同样冰冷的寒气,呼出来的却是缭绕白雾。这让他如梦初醒般地惊觉,原来这个案子已经过去一年了。

是时候给它划上一个句号了。

尾声

庭审到达了白热化的程度。里面传出的声音透过厚厚的大门,即使是坐在法庭外休息室里的人也能略闻一二。上午10点半左右,休息室的们打开了。“传鉴定人出庭了,请李老师准备一下上庭。”法警说到。

李法医站在证人席上,开始陈述自己的鉴定结果。让他有些意外的是,冯峰老老实实认了罪,而另一边,张卓的辩护律师也如同他所预料的一般,在王芳是否死亡的问题上大作文章。

李法医短暂的沉默。整个案件的细节在他脑海里回放了一遍。站在这里,他依然感到庆幸的是,自己做了皮肤的特殊切片,发现了皮肤上残留的生活反映。这是死者留下的最后讯息,也许冥冥之中有所指引,让他发现了这个吧。李法医开始了陈述。

结果没有什么悬念。冯峰和张卓都得到了他们应得的惩罚。通过法医的司法鉴定,让些微之处的证据得以重见天日。时至今日,58岁的李法医依然奋战在鉴定的第一线,奉献着、忙碌着、用身体力行维护司法的尊严和公平正义。

 

(文中所涉人物姓名均为化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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