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-02-01
2012年4月28日,在成都市成华区,吴某驾驶一辆“宗申”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十里店路口往成南高速引桥方向路段上行驶,与相对方向逆向行驶的电瓶车发生碰撞,致使电瓶车倒地,电瓶车上的人员王某、刘某倒地,其中王某倒地后被其他车辆碾压致当场死亡。
警方讯问吴某事发经过,吴某承认所驾摩托车与电瓶车发生碰撞,但事发突然,并不清楚当时发生了什么状况,更不清楚电瓶车是由谁驾驶。伤员刘某也对谁是电瓶车驾驶人员缄默不语。谁是电瓶车驾驶人员对警方认定事故责任,依法处理本次事故极为重要。
为了还原事故真相、划分事故责任、将肇事者绳之于法,交警部门委托我所鉴定谁是电瓶车的驾驶人。我所鉴定人员对死者的尸体及伤者体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验,结合车辆、痕迹检验的结果进行比对。死者王某损伤严重,存在二次损伤情况,但伤者刘某全身体表未发现有特征性的损伤,谁才是电瓶车真正的驾驶人呢?
针对案情和现场勘验结果,我所法医和车痕检验的专家经过多次联合分析、讨论,并采用事故模拟重现的方法,最终确认死者王某符合事故发生时电瓶车乘车者的特征。警方根据我所的鉴定意见,重新调整了案件侦破方向和思路,在强大的政策攻心和鉴定事实面前,伤者刘某终于承认是电瓶车真正的驾驶人。
至此,事故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,相信死者在天之灵也会得到慰藉。